校人通字〔2017〕7号
关于成立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要求,为落实教学评估“管、办、评”分离的精神,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管理,经2017年7月20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独立设置,全面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评价、反馈和监督工作。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单位协助中心开展工作。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编制3人,其中:中心主任1人(正处级)。
附:北京语言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人事处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