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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01-29   点击量: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全面听取基层单位和师生的意见,了解基层单位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和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入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每位校领导根据学校党委的统筹安排分管职能部门和联系若干学部(学院),及时指导工作;每学期到所联系学部(学院)参加听课、讲思政课、参加党支部活动、与青年教师交流、开展专题调研至少各一次。

第四条加强与师生的联系。校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和走访学生公寓、食堂、课堂,倾听师生心声,了解掌握实情,协调解决问题。分管教学和学生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节;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进学生宿舍或与学生座谈3次。

每学年举办2次“校长有约”活动,由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与师生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沟通思想,协调解决问题。不定期举办“部处开放日”活动,作为“校长有约”活动的延伸,由分管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与师生开展面对面的座谈交流。

落实好“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提高信访效率。

学校主要领导每年向离退休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征求离退休同志的意见。

第五条加强与基层负责人的联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与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每年不少于20人次,分管(联系)校领导与所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谈心每学期至少1次。学校每年暑期召开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党委主要负责人同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通报工作,征求统一战线组织负责人意见。

第六条机关、教辅单位、后勤集团领导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深入基层联系师生制度。机关、教辅单位、后勤集团每学期在服务对象范围内至少召开1次座谈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到教学、科研基层单位走访了解情况每学期至少安排2次;积极开展机关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领导班子(可联合其他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后勤集团)到教学、科研单位专题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并形成专题报告;提倡机关、教辅单位、后勤集团干部做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

第七条学部(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领导联系师生、班级、宿舍等具体方案,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加强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活动的检查落实,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第九条本工作制度经2016年1月28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