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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28   点击量:
        为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从严从实抓好学校党建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发〔2017〕10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加快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学校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学校党建工作持续改进,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同时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下中央对高校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有的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理论武装抓得不紧不实,有的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等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

2.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高标准推进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发展大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支持,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

1.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要把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作为根本使命,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领域得到贯彻落实。加强党对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的领导,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以《北京语言大学章程》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加强党对学校改革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凝聚改革合力,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推动学校实现内涵发展。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首都建设发展。

2.完善学校党的领导体制。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学校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党委常委工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3.强化基层党的领导。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发展的战斗堡垒。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政领导班子职责和工作规则,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党员院长(系主任)一般应同时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党员副院长(系副主任)一般应进入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各系(教研室)的系(室)务会制度,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作为参会人员,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党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学校党建工作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着力发挥党支部在政治引领方面、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方面、团结凝聚师生方面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方面的主体作用。在教职工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应征求所在党支部的意见,党支部要把好政治关、师德关。完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核心。

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体学习和党校教学要突出主业主课,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在学习和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量的70%。

2.坚持党内学习和党校培训制度。完善校、部(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中心组集体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基层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并点评。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完善校、部(院)两级党校工作体系,党校校长由同级党组织书记兼任,学校党校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按中层正职干部选配。健全干部、党员、发展对象、高层次人才等各类教育培训体系,认真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严肃讲坛纪律,切实提高党校培训质量。严格考勤制度,将学习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3.增强理论学习实效。注重把握和遵循知识分子思想工作规律,注重贴近师生党员思想实际和话语体系,注重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注重利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和创新理论学习的内容、方法、途径,采用“主讲主问”、党员轮流讲课等多种方式,强化交流研讨和思想碰撞;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作用,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困惑和热点舆情开展理论研究,定期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深入党支部答疑解惑;为每个学生党支部配备理论学习导师,实施学生党员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纪实制度;鼓励党员利用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北京高校党员在线等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定期开展专题“精品党课、微党课、微视频、微动漫”征集活动。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党员、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任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等管理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结合干部任期制和岗位管理,探索建立干部退出机制,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健全党管人才体制机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注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把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到党的教育事业中来。

2.选好用好领导干部。执行学校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制定的《北京语言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严把标准关、人选关、审批关、纪律关和监督关。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加强对人选的综合分析,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严格规范选任程序要求,强化对选任工作全程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增强选人用人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3.大力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水平。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强化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党政正职、新任、优秀年轻干部培训。逐步健全脱产学习制度,保证校级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丰富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内培训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有针对性地对干部开展国(境)外培训,树立世界眼光,拓展国际视野。注重推进干部交流和实践锻炼,通过多岗位实践,充分发挥干部自身潜能,提升履职能力。

4.从严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重大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建立领导班子每年分析研判制度。严格落实职务任期制,加强干部任期考核,党政专职干部达到任期届限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或者轮岗。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的组织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执行“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干部监督的综合效益。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关心爱护干部,充分激发干部内在动力。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以基础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认真审查干部档案。规范领导人员兼职行为,执行《北京语言大学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办法》,确保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有效覆盖。按照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在党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党的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校行政实体单位调整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教工党支部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设置;继续完善学生党支部设置,积极推动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团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功能性党组织,在为完成特定任务成立的临时机构中设立临时性党组织,探索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2.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遵循学校特点和规律,将推动改革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在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应有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扎实细致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把师生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在育人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深化服务性党组织创建工作。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健全校、部(院)、系(教研室)三级党组织抓党支部建设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考核测评,积极发掘和培育凝聚力强、党员群众认可、发挥作用突出的党支部,及时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有步骤地破解难点重点问题,整体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创新支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使活动有利于党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党员的全面成长。及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为重点,每年开展培训;新任党组织书记一年内要经过任职培训;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4.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定期征集和推广优秀组织生活案例。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专职组织员列席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发展会。

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高知群体和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建立强化大学生思想入党的工作体系和评价标准。不断加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引导党员围绕“四讲四有”要求,争做“四个合格”的党员,充分发挥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提高党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抓好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及时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6.加强基层条件保障。加大对基层支持力度,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专职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健全专兼职组织员制度,学校党委组织部配备1-2名处级专职组织员,每个部(院)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兼职组织员从离退休党员干部、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委员、辅导员、本单位党务干部中选拔。拓宽党务干部职业发展渠道,建立专职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承担思想政治教学任务、具有相关科研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职党务干部可参评相应职称专业。“双肩挑”党组织书记的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在晋升职级时适当给予政策倾斜。教学科研一线教师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对其党建工作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激励;继续落实党支部工作活动经费和党员教育经费。推进校、部(院)“党员之家”建设。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学校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学校纪委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逐步建立健全党委发挥全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发挥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日常监督、党员履行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特殊类型招生、工程建设、科研经费、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高度重视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各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导向作用。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强化党委问责主体意识,充分发挥纪委和工作部门作用,敢于较真碰硬,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以强有力的问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

2.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及《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从日常管理和具体问题入手,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兼职取酬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反对“四风”的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切实提高政治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完善干部作风评议制度,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现阶段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科研、管理一线调查研究和直接联系、接待师生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加大对节假日等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发挥学校领导班子带头引领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和问责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不断净化育人环境。

3.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学校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纪严于法。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微权力”腐败,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案例剖析,堵塞制度漏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增强纪律自觉。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校、部(院)、系(教研室)三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清单。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行政领导和教学、科研等行政部门参与、支持党建工作、抓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识。学校各级党组织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完善部(院)、系(教研室)党组织书记抓基层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跟踪机制,把抓党建工作实效作为考核评价党组织书记的重要内容,加大党建工作在其他党员班子成员考核中的权重,强化结果运用,健全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和统筹,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贯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学校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提出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推动和督促检查党建工作情况。学校党委每半年听取1次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每年至少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党委常委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常委定点联系1-2个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调研走访、讲党课1次,与主要党政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建立校、部(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坚持选树典型制度,学校党委定期对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每2年表彰1次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基层党组织奖励活动经费3000元,每个优秀个人奖励1000元,从学校党费中列支。学校各级党组织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为建设规范,进一步提高我校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附件:落实《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