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组部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学校将继续选派2名干部到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挂职,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岗位与基本条件
1.挂职都安瑶族自治县副县长(副处级岗位)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动员能力,较强的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副处级(含)以上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应任项目负责人满三年或七级职员满四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及取得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并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主要职责:在都安县分管或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工作。
任职期限:2年(2024年6月前后赴任,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
2.挂职驻村第一书记(科级岗位)
基本条件: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管理岗位人员应任项目负责人或八级及以上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主要职责: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任职期限:2年(2024年6月前后赴任,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
以上人选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有党务工作经历的优先;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优先;广西籍人员优先。
二、任职待遇
1.挂职期间原工资和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学校另外每月给予挂职副县长5000元、挂职驻村第一书记6000元补助,每人每月给予交通补贴1000元、通讯补贴1000元,挂职期限一年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补助8000元。挂职干部按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一年可报销4次本人往返挂职地的国内交通费。按规定应休而未休探亲假的,可持挂职单位证明,一年报销亲属2人次往返挂职地的国内交通费。挂职期间,学校为干部办理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
2.专业技术岗位的挂职干部,经挂职单位和学校共同考核,认为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在其申请参加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驻村第一书记在晋升职务职级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根据援派挂职工作需要,对符合学校中层干部选任条件的,可提拔任职后再赴当地工作。
4.挂职干部可在挂职结束后,按照乡村振兴工作每满一年休假一个月的标准选择休假。
5.其他待遇参照中央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三、有关说明和工作要求
1.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本次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挂职人选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3.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全局性和历史性意义。各单位要从学校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此项工作,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人员参加选派。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填写“挂职报名推荐表”(见附件),于2024年1月2日17:00前交至党委组织部,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blcuzzb@blcu.edu.cn。
咨询电话:82303014 郝博闻
82303189 宋瑞静
特此通知。
附件:挂职报名推荐表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