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24〕10号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语言大学
第十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是2019年7月召开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研究,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决定于2024年6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语言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这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回顾和总结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科学分析和把握学校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研究确立今后五年学校发展的战略目标、工作任务和主要措施。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动员和凝聚全校共产党员和师生员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语言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九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十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截至2024年2月,我校共有党员3066名,较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增加了748名,其中正式党员2725名,较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增加了666名。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31名(与上次党员代表大会名额相等),其中: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34%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线代表占50%左右,学生代表占8%左右,离退休代表占8%左右;女代表比例不少于45%(正式党员中女党员比例为70.8%),年龄在50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少于50%。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四、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第十届党委拟设委员21名,提名候选人26名;常委9名,提名候选人10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1名由校长兼任、1名兼任纪委书记)。
第十届纪委拟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11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选举办法
1.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2.第十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由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3.第十届党委常委由第十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
4.第十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由第十届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胜利召开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好各环节工作。党员干部和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此项工作,党代表要严肃、认真地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2.全面总结,广泛宣传。这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在全校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凝心聚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总结与广泛宣传上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学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为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处理好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筹备召开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筹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学校党委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筹备召开此次党员代表大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历练,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卓有成效地推进学校事业发展,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学校第十次党员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附件:
1.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
2.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