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字〔2025〕1号
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及中央、北京市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紧扣以下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开展民主测评,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二、方法步骤
紧密结合基层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思想学习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围绕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目标,高质量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理论学习
在党员自学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1次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增强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送学”“补课”等灵活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要沟通思想、坦诚交流,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消除隔阂、形成共识,防止泛泛而谈不聚焦,防止只谈工作不触及思想,防止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会上批评意见。
(三)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和党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剖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学习贯彻《条例》情况。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时刻以《条例》等党规党纪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公正为民、廉洁奉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践行实效导向,积极参与并协助防范化解各自工作领域风险,关注师生所需、师生所盼,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四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引导师生党员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
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巡察反馈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在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对于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委员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后,要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本年度的工作进行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评定等次,填写《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测评表》(附件1);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环节后,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创建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六)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本通知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人员列席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基层情况,加强指导。
2.严肃纪律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保证党员充分表达意见,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3.报送材料
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党组织于3月5日前将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地点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发邮箱),3月24日17:00前将本单位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含被评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党员名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纸质材料盖章后交综合楼101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邮箱)。各支部将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测评表(附件1)、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表(附件3)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附件5)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联 系 人:郑 杰
联系电话:82303014
电子邮箱:zzb1013@blcu.edu.cn
附件:
1.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