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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   点击量:

校任字〔2024〕21号

关于陈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

经2024年12月12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校长段鹏聘任:

陈  霞艺术学院院长

宋  凯艺术学院副院长(含试用期一年);

以上干部任期均为四年。

同时,免去:

刘山花艺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史大鹏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北京语言大学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