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任字〔2024〕21号
关于陈霞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
经2024年12月12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校长段鹏聘任:
陈 霞为艺术学院院长;
宋 凯为艺术学院副院长(含试用期一年);
以上干部任期均为四年。
同时,免去:
刘山花艺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史大鹏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北京语言大学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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