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任字〔2025〕13号
关于邹泺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2025年9月18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邹泺铱同志为校团委书记(副处级)、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任期四年(含试用期一年)。
同时,免去张晴同志校团委书记(副处级)、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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