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中层副职岗位开展自荐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科学高效选拔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针对部分中层副职岗位采取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1.国际政治与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3.校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注:请在上述3个岗位中主报1个岗位,至多可兼报1个岗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北京语言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校党字〔2025〕2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3.管理岗位人员应担任项目负责人3年(含)以上,或担任七级职员4年(含)以上,或聘任为六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含)以上;并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校团委副书记(正科级)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七级职员2年(含)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含)以上。
4.专职管理干部提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2个(含)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有经组织选派援派、挂职、借调、重要专项工作抽调、海外工作等经历,有主持工作经历或岗位工作分工有调整的,均可视为多岗位锻炼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直接提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基层党组织、学院、系、教研室任职、挂职,或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任职、挂职等管理工作经历。
5.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6.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涉及年限的条件资格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
三、选拔任用程序
1.自荐报名。请有意愿且符合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填写《中层副职岗位自荐表》(附件1)和《中层副职岗位自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进行自荐。
2.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推荐。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
4.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学校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进行后续选任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通知到本单位(部门)教职工。
2.请自荐人于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中层副职岗位自荐表》纸质版提交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综合楼B座1013室),同时将《中层副职岗位自荐表》和《中层副职岗位自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gb@blcu.edu.cn。
欢迎有志于奉献学校发展的教职工积极自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郝博闻 宋瑞静
联系电话:82303016 82303012
附件:
1.《中层副职岗位自荐表》
2.《中层副职岗位自荐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