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字〔2026〕1号
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准确理解把握主题
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党支部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组织党员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
二、方法步骤
为推动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指导基层党支部,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摆问题;会上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1.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围绕主题开展理论学习,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可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与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联系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要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党员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进行。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本年度的工作进行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评定等次,填写《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测评表》(附件1);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环节后,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对正式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正式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对受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6.扎实抓好整改落实
对查摆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对基层党支部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根据本通知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统筹指导,组织所属基层党支部全覆盖、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加强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
(二)严肃纪律要求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保证党员充分表达意见,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三)完成时限及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1.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6年3月23日前完成。
2.请各二级党组织于3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附件6,发邮箱),党委组织部将加强督导检查,对部分单位开展列席指导。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3月25日17:00前将本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含被评为“优秀”和“不合格”的党员名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党委组织部(纸质材料盖章后交综合楼101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邮箱)。
4.党支部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后,要及时将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测评表(附件1)、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表(附件3)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附件5)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其中,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纸质材料盖章后交综合楼1013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邮箱)。
联 系 人:郑 杰
联系电话:82303014
电子邮箱:zzb1013@blcu.edu.cn
附件:
1.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工作测评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
6.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