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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赴新疆高校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3   点击量:

关于选派教师赴新疆高校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选一名教师于20267月赴新疆工作岗位职务为新疆某高校科研机构负责人,时间1年。相关待遇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教育教学经验或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55岁以下、健康

派工作将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如有推荐或报名意向有关单位个人可联系组织部工作人员了解详情个人报名须征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名截止日期:4917:00

最终人选待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报批确定    

人:李荷、宋瑞静
        联系电话:82303016      82303012

        18810608261  13810660631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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