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师赴新疆高校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将选派一名教师于2026年7月赴新疆工作。岗位职务为新疆某高校科研机构负责人,援派时间为1年半。相关待遇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备教育教学经验或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55岁以下、身心健康。
选派工作将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如有推荐或报名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可联系组织部工作人员了解详情,个人报名须征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名截止日期:4月9日17:00前。
最终人选待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报批后确定。
联 系 人:李荷、宋瑞静
联系电话:82303016 82303012
18810608261 13810660631
党委组织部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