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26〕1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京教工〔2026〕29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北京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及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的名额和范围
根据学校实际,拟表彰校级优秀共产党员55名左右,其中在职教工党员27名,学生党员18名,离退休党员10名;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左右;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左右,其中二级党组织5个,在职教工党支部13个,学生党支部8个,离退休党支部4个。学校将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最终表彰数额。在此基础上,学校向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等;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全校二级党组织和院系级党委、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要统筹考虑2023年以来在落实立德树人、开展科研攻关、服务国家和首都高质量发展、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校级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处级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曾受到北京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再重复作为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确定为2026年北京市“两优一先”推荐对象,且以往未被表彰为北京高校“两优一先”的,本次应同时作为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坚守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党的宗旨,带头攻坚克难,强化使命担当,立足岗位不懈奋斗,在教书育人、科研攻关、管理服务等一线无私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清正廉洁,严守纪律,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以俭修身,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一次(含)以上。教职工党员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党员还要模范践行“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等要求,带头执行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离退休党员还要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上当先锋,在发挥作用奉献社会上作表率。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守纪律、讲规矩,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推荐对象应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在抓党组织建设中成效显著,现任或曾任书记的党组织,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或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北京高校以及学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或在近三年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评价等次为“好”一次(含)以上。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坚决落实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院(系)级党组织还要模范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安全稳定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教职工党支部还要模范执行系(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师德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突出;学生党支部还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方面表现突出;离退休党支部还要组织生活严格规范,支部班子团结有战斗力,能够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助力首都和学校中心大局工作。
三、工作安排
1.推选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正式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或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人数在20人(含)以上40人以下的,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人数在40人(含)以上80人以下的,可推荐2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人数在80人(含)以上120人以下的,可推荐3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人数在120人(含)以上200人以下的,可推荐3-4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人数在200人(含)以上400人以下的,可推荐5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正式党员人数400人(含)以上的,可推荐7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有学生的二级院系,申报优秀共产党员2个(含)以上的,其中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申报数不低于本单位申报数的40%。
基层党组织数在5个以下的二级单位(包括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同),可申报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数在5个(含)以上的10个以下的,可申报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数在10个(含)以上的,可申报3-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学生的二级院系,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以上的,其中学生党支部的申报数不低于本单位申报数的40%。
离退休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单列。
各二级党组织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下设党支部进行推荐,最后由二级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确定优先推荐顺序。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要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表现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
评优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离退休的评选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单独组织。在学校“两优一先”表彰名单基础上,提出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各二级党组织可开展本单位的党内评优表彰工作,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参照本方案制定。
2.工作步骤
(1)材料上报。5月8日下班前,各二级党组织完成推荐考察工作,根据推荐情况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审批表(附件2、3、4)、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blcuzzb@blcu.edu.cn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综合楼B1013。
(2)汇总评审。5月11日前,党委组织部汇总审查各单位推荐对象,评优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
(3)上会研究。5月12日,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学校“两优一先”表彰名单和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查看党员档案,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4)校内公示。学校“两优一先”表彰名单和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上报推荐结果。5月20日前,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北京高校“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材料上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6)表彰宣传。7月1日前,学校视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宣传。
四、有关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把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实效性和导向性,充分宣传展示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优秀案例,激励和动员广大党员积极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奋斗,推动学校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联系人:刘佳俊、于伟
联系电话:82303014、82303189
电子邮箱:blcuzzb@blcu.edu.cn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汇总表
2.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北京语言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北京语言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