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党课教师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整合学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为师生党员基本培训奠定师资基础,经学校党委研究,拟从各二级党组织遴选一批优秀党课教师,组建学校党校师资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资库组成
师资库由专家学者、学校领导、党政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思政课教师等组成,分为5个师资组。
1.理论教育课程师资组。授课内容涵盖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2.党性教育课程师资组。授课内容涵盖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等方面内容。着力提高党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
3.能力培训课程师资组。授课内容涵盖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增强改革创新本领等内容。着力提高党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4.知识培训课程师资组。授课内容涵盖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历史、民族、宗教、艺术等方面的内容。不断提高党员的科学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
5.“形势与任务”课程师资组。授课内容涵盖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等内容。帮助党员全面了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增强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资格条件
1.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员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廉洁自律方面未发现问题。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热爱党校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责任心强,保障在党课教学上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授课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3.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丰富的党的理论知识的专业教师,应具备相应领域副高(含)以上职称。党政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应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扎实理论基础,应为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4.具有较强的教学水平。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能够认真完成安排的教学任务。
5.有为高校党校授课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1.个人自荐。申报人员需填写《党校优秀党课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同步准备时长约90-120分钟的《授课大纲》、PPT课件等材料,报二级党组织审核。
2.二级党组织初审。二级党组织对申报人员初审,审核合格的,10月15日前填写《党校优秀党课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将《汇总表》《推荐表》等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校)。每个二级党组织原则上推荐优秀党课教师人数不少于2人。
3.党委组织部(党校)复审、遴选。学校党委组织部(党校)对各二级党组织初审申报人员进行复审,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初步确定入选优秀党课教师库名单。
4.学校党委审批。组织部将初步确定入选优秀党课教师库名单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批,对入选教师颁发聘书,纳入学校党校统一管理。
四、师资管理
1.选聘期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聘期为1年,期满可续聘;聘期期满不续聘或没有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取消资格。
2.教学安排。组织部(党校)根据需求做统一教学安排,组织入选教师学校党校、二级院系党校授课。
3.薪酬待遇。按照学校党校授课津贴标准,发放课时津贴。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组织动员,按照政治立场坚定、治学态度严谨、理论基础扎实、工作经验丰富、创新能力较强、社会知名度较高的标准,推荐一批优秀党课教师。
附件:
1. 党校优秀党课教师推荐表
2. 党校优秀党课教师推荐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