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通字〔2019〕1号
关于独立设置招生办公室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招生、就业和创业工作,优化机构设置,经2019年3月14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销学生处原招生就业办公室,独立设置招生办公室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招生办公室和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挂靠学生处,均为副处级建制,各设主任1名,由学工部、学生处副职担任。
特此通知
北京语言大学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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