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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的工作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9-05-30   点击量: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健全在教职工岗位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工作机制,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强化基层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把关作用,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字〔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把关内容

2.基层党组织要将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和工作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筑牢教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成果发布守程序”,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和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3.在才引进、导师遴选和班主任选任等岗位聘用聘任,职称评审和干部选拔等晋职晋级、评奖评优等环节,两级党组织的把关要着力从教师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从学术成果的政治审查,从日常学习生活活动中进行考察。政治信念、纪律规矩、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机制

4.要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一般由教师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党支部进行初审。在教职工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时“必听”所在单位党支部意见;在干部提任考察、后备干部选拔时“必找”所在单位党支部书记谈话;在年度、聘期考核时“必经”所在单位党支部审核。

5.由各二级党组织进行复审,复审时要执行学校《关于坚持和完善北京语言大学部(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8〕20号)的有关规定,由党组织会议先行研究把好政治关。复审合格的根据相关工作流程进行申报或处理。需要学校审核把关的,由学院党委报送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6.审核把关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一种或多种形式:

(1)一对一谈话。谈话一般应由党支部书记亲自进行,确实因故无法参加的,也可委托其他委员进行。谈话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看法等关键政治立场问题应直接提问,被考察人要正面回答,明确表态。

(2)民主测评。通过召开党支部党员会议对被考察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可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等形式,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党员同意,测评结果方能有效。

(3)组织考察。成立考察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可采用实地走访、借阅档案、查阅工作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与被考察人面谈等形式。

7.审核把关要形成有关征求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对教职工的意见的材料。学校各单位应在相关工作制定的文件或征求意见表、评价表等文件、表格中直接增设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意见栏。为方便开展工作,也可参考《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表现征求党组织意见表》(样表,详见附件)。

四、附则

8.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关于基层党支部把好教职工政治关、师德关的具体实施细则。

9.执行情况纳入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工作内容。对未建立把关机制或把关机制不健全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10.本实施意见经党委审议后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表现征求党组织意见表》(样表)

附件:

北京语言大学教职工表现征求党组织意见表(样表)

姓 名


所在单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政治面貌


职 称


现任职务


征求事项

£岗位聘用 £晋职晋级 £评奖评优 £其他

具体事宜


所在党支部

意见

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

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二级

单位党组织

意见

(公章)

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

1.本表为参考用表,各单位可在相关工作制定的文件或征求意见表、评价表等文件、表格中直接增设两级党组织意见栏。

2.所在单位填到系(教研室)、部门一级。具体事宜根据征求事项类别填写,例如:岗位聘用类别填写聘管理岗七级、工勤技能岗二级等;晋职晋级类别填写申报晋升副教授、竞聘副处级干部等;评奖评优类别填写评选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拟评年度考核优秀等。

3.若教职工不是党员,所在党支部就是系(室)、部门所在党支部,所在基层单位党组织就是本学部(院)、部门等所在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等二级单位党组织。

4.备注栏中需要填写上报的部门,本表一式两份,交需要上报的部门一份,本学部(院)级党组织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