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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贯彻落实教师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0-31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实施好《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学校基层延伸。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学校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新时代学校基层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过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在2020年底前,学校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全覆盖,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更好地发挥“领头雁”作用,带领党支部切实履行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培育任务

1.明确选任标准。“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既要政治强,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业务精,应为所在学科、专业或课程带头人,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一般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党员教师中选任。同时应把握以下基本条件: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愿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具有良好的评价,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实践应用等方面业务能力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各学部(院)结合本单位的办学类型和学科专业实际,准确把握和细化本单位“双带头人”的内涵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的具体选任标准,力争把最优秀、最适合的同志选出来担任党支部书记。

2.规范选任方式。“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任,要严格遵循党章党规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学部(院)党组织负责实施,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新成立或党员流动性较强的教师党支部,以及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人选可由上一级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派。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自发文之日起,换届的教师党支部均要按“双带头人”标准和程序选配书记。

3.聚焦重点任务。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指导和督促“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带头履行好党支部书记基本职责,把工作重点聚焦到强化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中心工作上来。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这个重点,把严肃规范开展党支部政治生活摆在突出位置,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穿始终。要突出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着力做好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4.着力培养教育。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教育,要把握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不同特点,遵循规律、分类施策、分层培养、整体推进。要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把经常性教育和个性化培养结合起来,实现党务和业务同向发力,联动提升,实现学校基层教师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对于符合学术带头人要求而党务工作能力较弱的党支部书记,要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实践锻炼、岗位挂职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把符合条件的学术带头人培养选拔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对于符合党建带头人要求、具备学术带头人基础和潜力的党支部书记,要在课堂教学、科研立项、团队组建、海外研修等方面创造条件,帮助其拓展学术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把有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为学术带头人。建立健全“双带头人”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师培养发展成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提供后备人才支撑。

5.加强示范引领。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注重梳理、提炼、总结“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好方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形成符合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法。学校将面向全校,以3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总结凝炼、推广应用成熟经验举措;通过党建课题研究、项目支持等方式鼓励教师党支部书记开展理论和实践探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展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典型,带动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对“双带头人”队伍的现状进行摸底调研,进行专题部署,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把制订近三年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的工作计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听取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情况汇报。形成学校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牵头,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参与,各学部(院)党组织具体负责的“双带头人”培育工作机制,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2.完善政策保障。学校和各学部(院)要建立健全系(教研室)的系(室)务会制度,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系(室)务会成员,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的讨论决策。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在教职工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中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的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办法,为党支部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落实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将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学校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各级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安排,按有关规定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工作经历作为学校选拔任用学部(院)级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3.落实工作责任。学校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党委担负主体责任,各学部(院)党组织担负直接责任,校、学部(院)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考核,作为学校学部(院)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组织部和教师工作部应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推进工作落实。